宁海县黄坛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决定成立审计组。自2010年6月28日起,对你单位负责建设的宁海县洋溪治理工程黄坛镇段堤防工程竣工决算进行送达审计,必要时将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于2010年6月28日前将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及竣工决算等有关资料送我局基本建设审计科,请予积极配合。
审计组组长:王文军
审计组成员:雷颖 卜鑫
二O一0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审计 基建 工程 通知
抄送:市审计局、县人民政府,县财政局,杭州水电建筑有限公司。
局内分送:局领导(5),留存(3)。
宁海县审计局办公室 2010年6月21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