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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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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审计局关于宁海县西溪水库库区公路城松线第一标段建设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报告
发布机构: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6-25  信息来源:宁海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局自2010年3月8日至2010年5月18日对宁海县西溪水库库区公路城松线第一标段建设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宁海县西溪水库库区公路城松线第一标段建设工程属城松线西溪段公路改建工程一部份,由宁海县西溪水库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该工程位于宁海县西部黄坛镇境内,是西溪水库配套建设工程。西溪水库建设项目由宁波市计划委员会甬计农[2001]414号文批准立项,甬计投[2003]31号文批复。城松线第一标段工程起点接于原城松线西溪段公路改建工程K0+730,从黄坛坑村边过桥,沿地形山坡自然展线,绕牛尾股山腰到水库大坝顶接原设计线K2+230.06,大坝以上从K2+230.063开始沿山展线,到达K3+480处进入隧道,与第二标段相接,一标总长2.516公里。工程内容为路基、挡墙、边沟、桥梁、涵洞部份,不含路面。

该工程由宁海县交通勘测设计处负责设计,由江苏科兴工程建设监理负责监理,经公开招标确定由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合同造价438.14万元,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计算,对于新增项目,工程量按变更联系单,单价参照相应合同单价,无合同单价的按招标确定的材料单价和组价原则组价,并按合同要求总价下浮7%。该工程2003年5月28日开工,2004年2月17日竣工,实际施工期266天,质量经评定为合格。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宁海县西溪水库库区公路城松线第一标段完成建安投资532.35万元。

二、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

审计期间,建设单位按规定提供了与本次审计相关的工程结算资料及其他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了书面承诺,对审计工作给予了积极配合。

三、审计实施情况                                

本次审计实施时间为2010年3月8日至2010年5月18日,重点审计了该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完成情况。

四、审计评价

经审计,建设单位在负责建设宁海县西溪水库库区公路城松线第一标段建设工程过程中,能基本按照建设程序,重视做好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施工建设及竣工验收各个阶段工作,做到投资计划落实,施工建设组织落实。该项工程的建成对加快西溪水库工程建设、缩短双峰通往宁海城关的路程、加快山区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工程结算中由于浆砌片石挡墙断面位置计取错误多计工程款19600元。

上述多计工程款19600元,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印发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工程款,建设单位已签证多付的,应予以收缴”之规定,对核减的多计工程款19600元予以全额收缴。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审计  基建  工程  报告

抄送:市审计局、县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局内分送:局领导(5),留存(3)。

宁海县审计局办公室                2010年5月27日印发

                                           共印1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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