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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若干思考
发布机构: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10-24  信息来源:宁海审计局

县级部门领导干部

经济责任审计的若干思考

 

为了尽可能的规范县级审计部门对县级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具体审计行为,根据审计署和上级审计机关出台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近几年的工作实际及调研情况,本文就规范县级审计部门对县级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规范问题,提出若干思考。

    一、审计目标

县级政府各部门是县政府的一个工作部门,是县政府的组成机构,是执行各级财政预算的具体执行者,因此,对政府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及所掌管的各项政府性资金开展审计,直接关系到当地的经济发展预算运行情况的反映。

    ——通过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促进部门领导干部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意识,维护国家财经法纪和经济秩序;促进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自我约束机制,不断提高政府性资金的使用效益。

    ——通过对部门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工作目标的完成审计,评价该部门涉及的经济发展、社会保障水平、教育发展、城镇建设等各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发展情况。

——通过对部门领导干部执行上级经济政策和有关规定的遵守情况的审计,查明有无越权和违规的情况存在,通过审计经济政策制定情况,查明有无违反上级政策的现象或和上级规定不一致的地方,有无损害群众利益的政策和规定,促进党政领导干部自觉执行上级经济政策和有关规定。

——通过对部门重大经济决策事项的审计,促进部门领导干部不断提高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分清集体决策责任和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通过对部门领导干部个人经济行为和廉洁自律有关经济活动的审计,查明有无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违规报销、侵占挪用国有资产等违反财经法规、财经纪律情况,促进党政领导干部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

县级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县委组织部委托建议书为立项依据,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范围以部门领导干部任期近三年涉及的政府性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执行、执行国家经济政策、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为基础,重大事项追溯到以前年度。

除审计部门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外资金及各项政府性资金以外,还应根据各部门的具体情况,审计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等经营和非经营单位,审计部门的自身负债和重大投资项目、重要决策事项、社会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目标。对各部门涉及的重点领域、重点资金进行重点审计。同时,结合资金的使用效益,尝试开展效益审计的评价。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政府各部门及其下属组织的各项经济活动主要依赖于各项政府性资金。对党政部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当通过对政府性资金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的审计,确定财政性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分清领导干部本人应当负有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审计的具体内容包括:

1、预算执行情况

(1)审查经费领拨。主要审计预算编报的依据是否真实,与实际是否相符,与财政部门批复是否一致;是否按上级批准的用款计划,结合资金需求进度和资金结存情况,及时拨付和使用;对下级单位的拨款是否按规定标准及时足额拨付,有无截留、挤占、挪用问题;有无向没有经费领拨关系的单位拨款或越级直拨经费的问题;有无虚列支出、弄虚作假,设立“账外账”、“小金库”的问题;专项资金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有无截留、挤占、挪用问题等。

(2)审查经费支出。一是人员经费方面:主要审计工资发放是否遵守了有关制度;有无违反上级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二是公务费方面:主要审计公务费支出有无超计划,超预算的问题;会议费开支是否建立了预算审批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招待费是否按制度严加控制,有无采取严格的预算定额控制制度。三是业务费方面:主要审计支出是否有预算管理;是否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开支,有无挪作他用的问题。四是房屋修缮费审计。主要审查修缮费支出是否真实、必要。五是设备购置费审计。主要审查:是否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审计有无违反《政府采购法》的行为;资金来源是否正当;账务处理是否正确,有无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制度。

(3)审计银行账户。主要审计单位开户银行名称、账号、收付方发生额和期末余额;对账单余额与银行存款账发生额、余额是否一致,有无贪污挪用等问题;审查资金用途和去向,看有无通过串户转移支付资金或转入个人账户或私设小金库,防止出现上级转下级、预算内转预算外;审查有无多头开户、帐户众多的现象;审查销户业务,看销户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以销户为名转移资金,或搞储蓄存款。

(4)审计罚没款物。主要审计罚没收入的收缴是否有合法的手续和健全的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无自行提成、坐支、截留等问题;罚没收入是否符合有关财经法规和处罚条例;是否实行了收缴分离制度。审查罚没物资是否登记,有无完整的会计记录控制等问题。处理拍卖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是否由财政部门、公证部门与主管部门共同处理,有无故意压价私分等问题。

(5)审计往来账款。主要审查暂存资金的项目、来源、性质和原因,有无隐瞒收入、乱收费、虚列支出、克扣资金等问题;暂付资金的去向、用途、时限和原因,有无违规借款,转移挪用资金、贪污等行为;往来资金来龙去脉及其余额的真实性,看有无呆账风险等。

2、预算外资金收支及管理情况

主要审计各项资金来源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是否经过批准,有无擅自扩大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乱收乱摊的情况,有无多征少征的问题;预算外资金是否纳入单位预算的统一管理;各项收入是否如数存入银行,是否及时、足额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或上缴财政和上级主管部门,有无挤占、挪用、转移、拖欠等现象;有无以个人名义公款私存或者个人长期占用;有无把预算外资金转“账外账”、私设“小金库”等现象;有无违反国家规定,用预算外资金搞计划外投资等;预算外资金的使用范围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滥发奖金、实物等行为;有无违反规定兴办经济实体、兴建楼堂馆所等问题,有无用预算外资金擅自购买各种商品;预算外资金收支是否做到年初有预算、年末有决算,是否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如何。

3、专项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

主要审计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资金的收缴是否按政策规定的范围、标准和比例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做到专户存储,有无多头开户、公款私存问题;各项利息收入是否转作基金,有无贪污、私分、私设小金库的问题;有无动用各种专项资金放贷投资,造成资金损失,影响各项事业发展的问题;有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征地、建房、购车,或自立名目提取费用,将资金转作经费,弥补经费不足和滥发乱补的问题。特别注意审查代政府管理的各项专用基金、专项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包括救灾、水利、扶贫、移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等专项资金。

4、债权债务情况

主要审计部门债权债务总额及期明细,分清债权、债务的种类和性质,划清被审计人在整个债权债务形成过程中所负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债权方面,着重审查有无长期持账不清收,造成呆、死账以及随意冲销债权、造成债权丧失、资产流失等问题。债务方面着重审查账面债务与实际债务是否相符,有无未入账债务或虚拟债务等问题。注意负债的决策依据、原因、用途及其形成过程,看是否合理,是否经过集体研究,上级有关部门是否批准,有无超越负债偿还力,盲目举债建设和购置办公用设施,有无借债乱发钱物,随意改变借款用途的问题。要看债务是否真实,债权是否有效,负债资金的去向是否合理、合法。

5、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性

主要审计内控制度的健全性、适应性和效益性。包括内控制度是否完整、全面,结构是否合理、科学;是否符合各项财经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是否起到了维护财产物资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正确性和财务收支的合法性,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作用;内控制度是否真正得到落实,是否起到了加强内部管理、堵塞漏洞、提高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的作用。

6、审计党政领导干部经济工作目标

要根据不同单位的工作职责、任务和特点,紧扣财政财务收支这个主题,确定具体审计内容,以此评价被审计人员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7、审计重大决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通过审计,分清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在重大决策的制定和执行方面的责任大小,是集体责任,还是个人责任;是直接责任,还是间接责任。

8、审计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是否廉洁从政的情况

通过上述一系列的审计,审查领导干部个人任期内有无违纪违规等经济方面的问题。

    四、审计评价的内容和指标

根据审计结果,通过计算、分析和比较后,抓住重大问题和重大隐患,对部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评价部门领导干部任期内总体或某一方面经济活动的数量、质量情况的概括性数据,客观公正地对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作一评价。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分析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政策性因素和自主因素,明确领导人员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做到既有总体评价,又有典型事例,既有定性评价,又有定量评价。重点评价会计信息、部门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重大决策及其效益、部门涉及的有关部门定量指标完成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情况和遵纪守法等方面。

(一)定量指标的评价

     1、人均开支比率

     反映党政部门领导干部任期内人均经费支出的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均开支比率=任期内年均人员经费支出额/任期内年均人数×100%

式中的人员经费支出是指公用经费支出,不包括国家及县级政府统一规定的工资和其他工资性等支出,但包括单位自行发放的奖金及补贴费等支出。

2、招待费用比率

反映党政部门领导干部任期内本单位招待费用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

招待费用比率=本单位实际招待费用总额/公用经费支出总额×100%

招待费用超支(节约)比率=本单位实际招待费用总额/有关部门核定的招待经费总额×100%

式中的招待费支出范围包括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在接待地发生的用餐费、礼品费等类费用支出。

3、资产损失比率

反映党政部门领导干部任期内本单位资产损失情况。计算公式为:

资产损失比率=任期内资产损失总额/任期内年均资产总额×100%

4、违规违纪金额比率

     反映党政部门领导干部任期内本单位违规违纪金额占总体金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

 违规违纪金额比率=任期内违规违纪金额比率/任期内审计资金总额×100%

5、负债增减比率

     反映党政部门领导干部任期内单位负债增减情况。计算公式为:

负债增减比率=(离任时负债总额-任职初负债总额)/任职初负债总额×100%

党政部门领导干部任期内单位负债增减情况应考虑负债绝对额,同时应结合负债资金的用途,如是否属于项目投资等形成实物资产的负债,还是费用开支不形成实物资产的负债,给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

6、执行收入部门的增长率

反映党政部门领导干部任期内执行财政性收入任务的增长情况。计算公式为:

收入增长率=(离任时年收入总额-任期初年收入总额)/任期初年收入总额×100%

7、单位经费收支平衡情况

反映党政部门领导干部任期内财政收支状况。其中有“较大结余”时评价为好,“收支平衡”评价为一般,“收支赤字”评价为差。

8、涉农部门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增长率。

反映党政部门领导干部任期内农村农业基础设施投入的增长情况。计算公式为:

农村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增长率=(离任时年度农村农业基础设施投入额-任职初年度农村农业基础设施投入额)/任职初年度农村农业基础设施投入额×100%。

9、教育部门教育投入增长率。

反映党政部门领导干部任期内基础教育投入的增长情况。计算公式为:

基础教育投入增长率=(离任时年度基础教育投入额-任职初年度基础教育投入额)/任职初年度基础教育投入额×100%。

10、社会保障等社会福利事业保障率。

反映涉及社会保障事业的党政部门领导干部任期内社会保障的落实情况。计算公式为:

范围内实际落实人数/范围内应落实人数;

范围内实际落实标准/县内该项目应落实标准。

11、评价其他定量指标。

(二)定性指标的评价

1、会计信息质量。以财务决算报表为对象,以会计要素为基本内容,评价被审计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通过运用审定后的财务数据,核实失真数据,分析失真形成的原因和性质(错误和舞弊),评价失真的程度和造成的影响,评价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2、重大经济决策。要遵循“合规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原则,从决策程序和决策结果两个环节,对重大经济决策活动进行分析评价。

3、部门领导干部遵守国家财经法规财经纪律情况和个人廉政情况评价。通过对单位和个人的重大违法、违规和经济犯罪问题的揭露和查处,查清领导干部个人在财政财务收支中有无侵占公有财产,违反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的问题,对严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财经纪律等问题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领导干部的遵纪守法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4、部门内部控制情况评价。评价部门内部控制情况,主要是通过审计检查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评价部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领导管理水平,通过审计的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评价被审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的健全性和执行的有效性,分清领导干部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作出相应的评价。

                         

                          宁海县审计局总审计师:冯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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